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天津市富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宁河区住建委在核查中发现,你单位不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于2023年2月6日向你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你单位持有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如存在异议,可提出申诉,如需申诉,应委派本单位员工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申诉受理地址:宁河区光明路72号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6室联系电话:022-69118598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