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天津筑房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北辰区住建委在核查中发现,你单位不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于2023年2月8日向你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委于2023年5月25日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筑房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公示》,并向你单位邮寄,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并注销你单位持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向社会公布该资质证书作废,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交回资质许可机关,联系电话:022-24538428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委窗口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