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3〕26号),厦门市收到本地区2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10293辆,补助资金31705.9383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厦门市组织对上述2家企业进行财务审查、资料审核,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2家企业10293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拟推荐申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请社会各界监督,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市纪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组0592-2896856市工信局行业管理处0592-2896584市财政局企业处0592-2858223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0592-2028502市发改委产业协调处0592-2896217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22室附件: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