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高新区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二、申报条件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中有关规定,郑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年受理企业的申报材料,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平台”后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子系统,2、电子表格材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见附件1的附2)、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见附件1的附5)Word版,请压缩之后、打包发送至高新区科技办工作邮箱(各个附件的名称请按“附件名称+企业全称”统一命名,企业提供每项软件著作权相关证明材料,科技部门组织对企业提供资料和现场演示情况进行审核,④企业提供资料和演示情况、视频以及科技部门审核意见与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并留存备查,会统一通知相关企业对《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加盖科技部门公章、在申报系统和光盘中进行替换,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1)对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相关支撑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要求,中介机构须向企业提供其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见附件1附7),(四)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相关部门若发现高企在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