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直属单位: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南通市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依据《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3〕9号)等文件,我们编制了《启东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基金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金目录》中公布的16项政府性基金项目是截至2023年3月31日在启东市境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其收入归属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7项),另一类是收入归属中央、省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9项),启东市的基金项目一律以《基金目录》为准,应严格按照《基金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基金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支付,2023年4月1日以后国家和省新增、调整、取消政府性基金等政策,《启东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启财综〔2022〕3号)同时废止,附件:启东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截至2023年3月31日)启东市财政局2023年5月30日启财综〔2023〕4号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