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及《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等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2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对温子翔等4名高校毕业生申请大学生创业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4人均符合申领条件,补贴标准为每人1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7日起至6月13日止,若有异议,请与县就业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32-8246819,附件:高校毕业生申领大学生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威远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6月7日附件:高校毕业生申领大学生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序号地区(经营)姓名创业项目身份证号码补贴标准(元)1严陵镇温子翔许可项目:理发服务511024********001210000.002连界镇王耀国一般项目:婚庆礼仪服务,租赁服务511024********451110000.003严陵镇张宇轩一般项目:家具销售511024********171510000.004新店镇曾雨季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511024********172X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