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2023年6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实施一批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企校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以下简称“公共实训项目”),第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项目申报、预算编报和执行,9.以企业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500人,以院校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2000人,申报单位可使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名义对外开展技能实训工作,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九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发布申报通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依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对申报主体、实训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第十二条对拟支持的公共实训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第四章绩效评价第十三条项目建设期一年,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第十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绩效评价通知,第十五条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组织绩效自评,用于实训场地建设、实训设备购置方面的资金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