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忆广(身份证号:320602********303X),档案材料丢失,2023年5月到龄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马忆广于1984年8月毕业分配至南通第二印染厂(干部行政介绍信),1988年8月调动至通明实业总公司(干部调动介绍信),1990年7月调动至南通市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干部调动介绍信),并提供了1984年至1988年的工资表(每年一份),1992年1月开始在南通市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正常参保缴费,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84年8月,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13-81069809、0513-85609757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