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回国人才也可享受一次性补贴和项目资助,(二)意向回国人才:1.具有博士学位,意向回国人才须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或意向回国,且2023年1月1日以后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央企除外)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柔性人才引进协议,人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全职人才:近五年首次来我市工作,申报材料:(一)一次性补贴1.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一次性补贴申请表,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劳动(聘用)合同,意向回国人才还需提供:(1)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2)海外主持(参与)项目证明材料,(3)海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二)项目资助1.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项目申请表,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等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和申报项目水平的有关材料,意向回国人才还需提供:(1)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2)海外主持(参与)项目证明材料,(3)海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