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中省市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要求,依据《会计法》和《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灞财发〔2023〕36号),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我区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检查对象(一)行政事业单位5家,西安市灞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安市灞桥区统计局、西安市灞桥区投资服务中心、西安市灞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纺织城街道办事处,(二)重点企业1家,西安市灞桥区市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检查内容及范围本次检查以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及相关法规落实情况为主,必要时将追溯以前会计年度和延伸检查相关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重点关注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准则执行、遵守财经纪律情况,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财会监督相关规程进行,联系人:白团利赵驰涛联系电话:029—83510329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