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1〕3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第二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项目高校院所专利转移转化工作,三、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应是申报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与中小微企业达成专利转化交易,3.申报项目的专利应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或登记,且其专利许可备案或专利转让登记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五、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2.专利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等合同复印件,3.专利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的备案手续,6.项目运行情况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六、申报方式请各开发区、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