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市本级技能提升补贴的公示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丽人社〔2017〕23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精神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2122760附件:2023年6月市本级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xlsx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