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推动扶贫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持续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181号)要求,按照“转型发展一批、支持新建一批、有序退出一批”的“三个一批”原则,经企业(合作社)申请、乡镇初审,部门复审、现场核查,现将灵台县2023年拟认定(退出)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2023年拟认定乡村就业工厂(4个)1.灵台县民鑫农场2.甘肃华艺中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甘肃裕丰鑫泽农业有限公司4.灵台县富康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二、2023年拟退出乡村就业帮扶车间(2个)1.灵台县百农强盛手工艺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就业帮扶车间2.甘肃金沃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乡村就业帮扶车间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6日,共10天,监督电话:0933-3621616、0933-3621529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7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