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张掖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历史文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市住建局起草了《张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起草阶段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办法(送审稿)》,按照相关规定,现将《办法(送审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一、邮寄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发展大道中央商务广场东侧张掖市司法局(区法院)13楼立法科王琳收,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附:张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送审稿)张掖市司法局2023年6月7日附件下载:张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送审稿).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