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自治区商务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新商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我局对乌鲁木齐市通汇利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中枢北路1113号原加油站上更新改造为加油加气站项目申请资料及现场进行审查,拟批准该加油站改造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7日-2022年6月13日,若有异议,请与乌鲁木齐市商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991-8892378监督投诉电话:0991-8854308,附件:更新改造加油加气站项目公示表,2023年6月7日2023年加油站更新改造项目规划确认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