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方向1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支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对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改造给予资金补助,本次对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上云上平台改造,方向2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对中小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赋能行动给予资金补助,本次对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我市“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购买数字化赋能服务或产品,上述两个方向具体支持政策详见申报指南(附件),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为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年内不再受理其“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和财政资金申请事项,5.已享受2022年及2023年度“新智造100”奖励、中小企业服务券补贴等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数字化赋能项目不再予以重复支持,三、申报方式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采取“敞口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通过“北京通企服版APP-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2023年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申报入口”或“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bj.cn)-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2023年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申报入口”进行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