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江西省山茶油发展条例》和省局制定的《山茶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严查山茶油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二、整治工作目标针对山茶油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掺杂掺假、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山茶油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或存在风险隐患的山茶油生产经营者,各地对辖区内山茶油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二是督促山茶油生产者严格按照《油茶籽油》(GB/T11765)山茶油生产工艺技术要求进行生产,以浸出工艺生产的山茶油不得冒充压榨工艺生产的山茶油,四是生产非直接食用的山茶油加工食品小作坊不得将生产的山茶油作为食用油进行销售,生产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可直接食用的山茶油,进一步加大山茶油食品小作坊监管力度,组织监管人员对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和批发销售企业开展风险排查,加强对山茶油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批发销售企业、集贸市场和农村地区的山茶油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对辖区内山茶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