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域商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105号),省级财政部门预先下达漳州市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补助3560万元,现将漳州市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工作预先通知如下:一、支持类型和标准(一)县域商业网点,新建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20万元,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站点不在支持范围内),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的前置仓等设施设备,每个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全县此类项目支持金额2022-2025年累计不超过400万元,且建设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全县最多支持一个项目,二、申报项目要求2023年度申报时间大致为6、7月份(具体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三、资金拨付和管理省级主管部门确定支持的县区和项目后,给予企业不超过实际投入(不含税)50%的补助(以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的项目补助金额为限),2023年度项目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工并完成验收、资金拨付和绩效评价,附件:1、闽商务2022105做好县域商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关于做好县域商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3)2、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诏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