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切实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规范见习基地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沪人社规〔202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22〕2号)的要求,通过企业自主申报见习基地,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就相关认定情况通知如下:认定上海市青浦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青浦区试运作就业见习基地(一般类见习基地),试运作期限为12个月,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7日相关附件:青人社〔2023〕16号关于认定青浦区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