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财政局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维护财经秩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根据区财政局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决定对南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等4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以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平台租车费为主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1.南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南浔区委组织部3.南浔区信访局4.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期从2023年月6月7日至2023年6月14日,联系单位:南浔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联系电话:3026756南浔区财政局2023年6月7日3579515-28423-1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