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接收谈判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8.获取潭谈判文件时间、地点:8.1谈判文件的提供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未购买谈判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应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之前提交(送达)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中山路51号美加德广场1号楼8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