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项目征集、评审、审核、市科协党组会审议等程序,市科协决定对71个“学会学术项目”予以立项(详见附件),现予公布,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如下工作,一、签订项目合同由市科协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合同模板另行提供),合同签订后,市科协按照不超过立项总金额70%的比例支付首期款,待项目验收完成后视合同整体履行情况以及金额审定情况拨付尾款,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应符合深圳市财政有关规定,项目执行期间,积极配合市科协及市科协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检查、验收等工作,三、按时提交验收材料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学会学术项目总结、签到表、满意度调查表、项目发生费用的合同及票据等验收材料一式三份至市科协,同时报送WORD版及扫描件至邮箱kxxhb@shenzhen.gov.cn,可在6月13日(星期二)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协提出放弃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