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劳动关系不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三)款规定,我局于2023年05月22日作出编号为S112022520210627的《解除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通知书》,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06月06日附件:天津德金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员工曹德利(身份证号:12022519******2976)本人于2021年12月21日向我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因劳动关系不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三)款规定,我局于2023年05月22日作出编号为S112022520210627的《解除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通知书》,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