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自查自改的重点场所全县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三类场所,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