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面向全省遴选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部省联动项目基本情况2023年度,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见科技部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二、申报条件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技部项目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牵头单位应为在浙江省境内(不含宁波,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创新人才和团队,(三)同一单位仅限申报1项部省联动项目,按照科技部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明确项目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科学设置项目课题、考核指标等内容,(二)本次仅遴选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明确后,将面向全国遴选项目参与单位,(三)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牵头单位意向申报书(详见附件),童俊华0571-87055374电子邮箱:jhtong1010@126.com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806室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遴选浙江省农业农村领域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