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规定,我局经审核和组织专家对区直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了2022年年度考核,现将评查结果公布如下:一、同意湛江市坡头区华俊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通过2022年度评查(见附件1),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规定,湛江市坡头区博铭职业培训学校在2022年年度评查中未提交评查资料,不予通过2022年年度评查,对结果有异议的民办培训机构需在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向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逾期无效,附件1:同意通过2022年度评查的区直培训机构名单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6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同意通过2022年度评查的区直培训机构名单机构名称地址办学内容年度评查通过湛江市坡头区华俊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湛江市坡头区鸡咀山路1059号电工(初、中级)、中式面点师(初级)、育婴员(初、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