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楼宇经济和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落户且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规划导向的企业(机构),总部企业认定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依据《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及福田区总部项目、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支持,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第七条产业人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及相关个人,第八条产业人才住房支持对符合产业人才住房支持条件的企业(机构)及相关个人,对入驻的企业(机构)依条件给予每年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租金支持,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按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