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完成了2023年第一批次领军人才住房补贴的受理工作,20位人才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二、申请和发放条件(一)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4.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二)租房补贴申请人须符合上述1、2、3项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条件,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上述第5项条件,三、投诉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及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反映,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诉电话:0755-23902923咨询电话:0755-88601405四、特别提示(一)申请人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可以由新单位申请续发补贴余额,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023年第一批次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深圳市住房保障署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