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酒泉市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印发你们,酒泉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1日酒泉市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市科技成果管理,根据《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和《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第四条科技成果登记类别分为基础理论类、应用技术类和软科学类,应用技术类:执行国家部委下达的非基础研究类计划项目并完成验收或评价所产生的成果,执行省科技厅、市科技局下达的各类计划项目、课题并完成验收或评价所产生的成果,执行市级行业行政部门或县(市、区)科技局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完成验收或评价所产生的成果,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至市科技局进行登记,由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负责上报登记,第六条科技成果登记的条件为:(一)达到《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规定条件的科技成果,(三)市级行业行政部门或县(市、区)科技局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四)企事业单位、成果使用单位委托省科技厅、市科技局认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的科技成果,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证明(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等,第九条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第十条市科技局对登记的科技成果简介、转化需求、完成人等信息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