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教育、培训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四、教育、培训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五、教育、培训服务提供者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六、教育、培训广告应当真实、合法,教育、培训服务提供者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教育、培训广告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九、教育、培训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十、教育、培训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十)贬低其他教育、培训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十二、教育、培训广告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虚假广告:(一)教育、培训服务不存在的,(二)教育、培训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三)不得发布或变相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十四、教育、培训服务提供者、广告经营发布者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教育、培训服务提供者、广告经营发布者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