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2万元奖励,IDEA奖”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6.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及个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再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再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在享受上级最高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最高3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接入企业不少于2家的企业最高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