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已向我局递交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全部材料,并通过审查,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0号)有关规定,拟赋予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实名举报,举报者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已通过实名认证)和违法违规行为书面材料,公示期:2023年6月6日--12日(5个工作日),受理人:刘璐璐、王延鑫受理电话:0451-87153333转1288受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2层B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