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菏泽市财政局2023年6月6日牡丹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人才工作会议要求,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牡丹首席技师,是指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第三条牡丹首席技师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第五条牡丹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牡丹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牡丹首席技师选拔范围是我市各类企业行业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取得行业内公认的业绩,且在生产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报牡丹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牡丹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牡丹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牡丹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建议人选名单在有关网站和申报单位公示,第十一条牡丹首席技师名单纳入菏泽市高层次人才库,每年组织部分牡丹首席技师参加市情考察、培训、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牡丹首席技师在企业发展、生产管理、技术革新、项目攻关、高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用人单位要积极组织牡丹首席技师参与重点生产建设项目咨询和重大技术联合攻关,(二)企业可采取为牡丹首席技师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为牡丹首席技师开展技艺传承、技能推广提供平台,第十八条牡丹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不再从事技术技能岗位工作或者调往市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