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该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具体使用范围按照《吉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综〔2022〕679号)规定执行,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三、市县财政部门收到该项资金后,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资金使用时,按用途分别填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并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同时,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2.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租赁住房保障绩效目标表3.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4.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绩效目标表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6月6日附件:附件1-4.xls责任编辑:财政厅_办公室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