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市人社局《关于分解落实“稳经济30条”涉及人社部门工作任务的通知》(十人社函〔2023〕11号)精神,经我局初审,拟对2023年张湾区第二批首次来鄂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19人,金额为19000元、2023年张湾区第二批外省返乡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7人,金额为7000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19-8652990联系单位及地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附件:1.张湾区2023年个人首次来鄂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人员公示花名册(第二批)2.张湾区2023年外省(返乡)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人员公示花名册(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