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安站、区建筑业协会,各施工、监理、建设(代建)单位: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厦安办〔2023〕57号)及省住建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期间,请区质安站指定一名联络员,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总结及照片报局工程科(邮箱:ta7025471@163.com,联系电话:7025471),特此通知,厦门市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