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110千伏塘边变迁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300100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同安区洪塘镇苏厝村,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110千伏塘边变迁建工程项目,三、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6日起10个工作日,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五、禁止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六、其他事项(一)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张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二)本征收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三)此次征地工作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附件:110千伏塘边变迁建工程项目征收范围示意图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2023年6月6日(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2-7036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