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遴选支持新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3号)要求,拟遴选支持新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名额拟支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分别不超过5个,一是优先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二是继续支持已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项目单位,重点选择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培训能力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项目单位,优先纳入国家级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支持其纳入国家级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三、申报条件(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体包括新建和已建两类)1.新建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2.已建项目应从2011-2020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选取,(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项目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五、申报材料(一)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二)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1.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兰磊、蒋颖联系电话:88973603、13207521556、13821831881邮箱:jiangying2011@tj.gov.cn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分类分档对照表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