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中《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261号)文件精神,经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申请,本局局务会研究议定,拟下达2022年递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因为2019年兆华评为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已享受过旧十条20万元奖补,根据“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兆华奖补资金80万元,对首次入围中国农业企业500强榜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现予以公示,附件:1.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及首次入围中国农业企业500强榜单资金分配表2.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及首次入围中国农业企业500强榜单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3.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及首次入围中国农业企业500强榜单任务清单联系电话:83321638(乡村产业发展处)监督电话:83348409(纪检监察室)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12日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