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期间总挖方4.5万m³,项目余方4.42万m³拟运往龙溪学校(九年一贯制)项目场地回填使用,其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建设单位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二、总体意见1、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标准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4、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5、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75.6663万元,三、相关要求1、主体工程后续设计应充分吸收相关主审部门的审查意见,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应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向区水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备,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不能替代主体设计审查,主体设计审查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水土保持方案需根据变更重新修编并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四、设施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自主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