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2022﹞69号)和《关于高水平建设山区共同富裕“重要窗口”打造“泰爱人才·近悦远来”人才环境的意见(修订)》(泰委人﹝2022﹞3号)规定,现将泰顺县第四批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1.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6日起到6月12日止,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委人才办、县住建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3.公示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县委人才办:0577-67571568;县住建局:0577-59291956,温州市泰顺县人才住房配售第四批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人员名单-公示用.xls中共泰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