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刘炳祥因保管不善,将津(2022)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不动产权第1724377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刘炳祥2023年6月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