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动物强制免疫财政直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农〔2019〕19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农农〔2022〕68号)相关文件精神,广州市南沙区新辉园畜牧养殖场、鹅兴鹅专业合作社申请强制免疫财政直补资金,现将南沙区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财政直补汇总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众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异议:(一)电子邮件:nsxmsy@163.com,(二)致函: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D栋3楼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邮编:511455,提供意见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6日附件:1.南沙区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财政直补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