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宜科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度宜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认定工作,(二)重点支持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合作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能力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申报条件(一)依托单位为宜宾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二)依托企业组建的工程中心,(三)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的工程中心,且上一年(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总收入累计不少于500万元(须提供成果技术转让合同及发票、成果技术服务合同及发票、成果技术入股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技术转化产品发票等复印件,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宜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见附件1),并将汇总后的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函,四、申报要求(一)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工程中心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指导依托单位做好申报材料填报工作,五、联系方式宜宾市科技局重大专项与高新技术科王志伟、许晓慧8226704附件:1.宜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2.相关附件材料3.专项审计报告宜宾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