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邗江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办法》(扬邗政办【2020】15号)的规定,为深入开展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督促货物源头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畅通,现将邗江区重点货物源头单位及监管单位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对现有重点货物源头单位进行监督,联系电话:87770619,87770606附件:邗江区重点道路货物源头单位表邗江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公示表.docx邗江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