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湛府〔2021〕31号)、《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申请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等,现将审查符合补贴条件的周巧贤等49名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期:2023年6月5日至6月11日,联系单位:湛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119274、3119276,附件:6.5高校就业补贴名单公示(49人).xlsx湛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