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机构):为不断提升和创新香洲区社会治理,2023年依托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根据《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要求,二、申报项目申报项目范围为以下所列的在香洲区内组织实施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主要内容为“1+2+N”项目模式,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做好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做好2023年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撬动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推动香洲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不断专业化、科学化发展,三、申报条件根据《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条款,五、申报材料凡申报本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主体,应按照《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要求,填报和提供如下材料:(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六、其他事项项目资金具体使用办法请查阅《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见附件4),(联系人:周小晴咨询电话:0756-2288170)附件:1.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书2.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3.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预算明细表4.关于印发《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2020)的通知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政法委2023年6月5日附件1-4.zip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