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3〕8号)文件精神,“全家福安”首届电商节活动共收到3家企业申报,经我局组织询价比选小组进行询价比选现场拆封,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拟承接执行机构为福建广播影视集团,报价费用49.2万元,请予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书面形式或来人来电提出意见建议,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2021年6月6日福安市工信局联系电话:6382003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606908福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