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做好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一、储备对象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经营主体,新建或改造机械化育秧中心、农机维修中心、农机具停放库棚、机井、提灌、仓储、烘干、病虫害防控等设施设备,一是支持新建或改造蔬菜(含食用菌)生产大棚设施设备,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三是支持新建或改造设施蔬菜生产水肥药一体化设施设备,一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畜禽养殖设施设备,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饲草料种植、加工、储存设施装备建设,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渔业生产设施,三是支持新建或改造水产加工装备设施,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农机维修中心,各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项目储备申报,粮油提升项目联系人:林祥联系电话:88771263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1.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联系人:孙赵霞,联系电话:88791282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2.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家庭农场)项目储备库3.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家庭农场)项目储备库4.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农民合作社)项目储备表5.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农民合作社)项目储备表特此通知,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附件2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家庭农场)项目储备库附件3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家庭农场)项目储备库附件4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农民合作社)项目储备表附件5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农民合作社)项目储备表邛崃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