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淄督交办〔2021〕第1065号)办理情况公示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淄督交办〔2021〕第1065号)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反馈问题沂源县鲁村镇涝坡村,村南侧南天门山以开发农业为名把山挖损,挖出的沙子大片露天堆放,破坏生态整改目标以自然修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杜绝出现扬尘污染整改措施加强监管,严格按照规划施工建设,统筹推进修复治理整改完成情况该项目已停止施工,自然修复较好,基本恢复生态。